原標題:人社部發布3份文件保障新就業形態勞動者權益(引題)
制定算法要征求“小哥”意見 合理確定工作量及報酬(主題)
工人日報-中工網記者 李丹青
“部分新就業形態勞動者工作時間過長、最低工資標準適用尚不明確、平臺規則制定不夠公開透明、維權服務渠道還需進一步暢通……”這是人社部就新就業形態勞動者權益保障問題開展調研時,各方反映較為突出的問題。
近日,人社部辦公廳在充分聽取企業、勞動者、專家、各有關部門和地方的意見建議后,印發《新就業形態勞動者休息和勞動報酬權益保障指引》《新就業形態勞動者勞動規則公示指引》《新就業形態勞動者權益維護服務指南》(以下簡稱《保障指引》《公示指引》《指南》)。文件于今天對外發布。
這些指引和指南包括哪些內容?在哪些方面保障了勞動者的哪些權益?人社部勞動關系司相關負責人回答了記者提問。
科學確定工作量,協商制定報酬規則
針對新就業形態勞動者的就業特點,《保障指引》明確企業要科學確定勞動者工作量和勞動強度,確保勞動者獲得必要休息時間,防止勞動者過度勞動,保障勞動者身體健康。
《保障指引》提出,新就業形態勞動者每日工作時間包括當日累計接單時間和適當考慮勞動者必要的在線等單、服務準備、生理需求等因素確定的寬放時間。企業明確要求新就業形態勞動者在線時間或在指定時間前往指定場所接受常規管理的,企業要求的在線時間和線下接受常規管理時間計入工作時間。
其中,接單時間是指勞動者自執行訂單任務時起至完成任務時止的全部時間。勞動者同一時間接兩個及以上訂單,接單時間不重復計算。寬放時間由企業與工會或新就業形態勞動者代表結合行業實際,平等協商合理確定。
同時,勞動者達到連續最長接單時間和每日最長工作時間的,系統應推送休息提示,并停止推送訂單一定時間。
“在勞動報酬方面,企業與工會或新就業形態勞動者代表平等協商制定勞動報酬規則,明確勞動定額標準、抽成比例、計件單價、勞動報酬支付周期、考核辦法等?!痹撠撠熑私榻B,不完全符合確立勞動關系情形但企業對勞動者進行勞動管理的新就業形態勞動者,適用勞動者實際工作地人民政府規定的小時最低工資標準。
引導平臺企業依法制定算法規則
“《公示指引》明確了勞動規則的內涵,包括訂單分配、報酬及支付、工作時間和休息、職業健康與安全、服務規范等與勞動者基本權益直接相關的規章制度、格式合同條款、算法規則及其運行機制等?!痹撠撠熑吮硎?。
根據《公示指引》,平臺企業制定或修訂直接涉及新就業形態勞動者權益的勞動規則,要提前通過應用程序彈窗等顯著方式向勞動者公開征求意見,充分聽取工會或勞動者代表的意見建議,將采納情況告知勞動者。確定實施前,至少提前7日向勞動者予以公示。
同時,要在應用程序等顯著位置,以清晰易懂的語言,真實、準確地持續公示有關內容,確保勞動者能隨時方便查看完整內容,并提供反饋意見建議的渠道。
記者了解到,這兩份指引適用于線上接受互聯網平臺發布的配送、出行、運輸、家政服務等工作任務,按照平臺要求提供平臺網約服務,通過勞動獲取勞動報酬的新就業形態勞動者。
建立企業內部勞動糾紛化解機制
《指南》提出,平臺企業要建立健全與新就業形態勞動者的常態化溝通機制和新就業形態勞動者申訴機制,鼓勵平臺企業成立由工會代表、新就業形態勞動者代表和企業代表參加的企業內部勞動糾紛調解委員會,提供涉新就業形態勞動者勞動糾紛調解服務。
“工會組織要積極吸收新就業形態勞動者入會,對企業履行用工責任情況進行監督、推動平臺企業建立常態化的溝通協商機制、為新就業形態勞動者提供法律援助等服務?!痹撠撠熑吮硎?。
同時,《指南》指導新就業形態勞動者通過勞動爭議調解仲裁、勞動保障監察、司法訴訟、法律援助等法定維權服務渠道維護自身權益,并鼓勵地方探索創新新就業形態勞動糾紛調處機制,建立“一站式”的新就業形態爭議調處機構。
該負責人介紹,新就業形態勞動者可通過以下辦法依法維護自身合法權益:通過平臺企業內部溝通渠道、申訴機制等,與企業協商解決有關問題。向所在工會組織或當地工會組織請求予以支持和幫助。向人民調解委員會和各級各類專業性勞動爭議調解組織申請調解,向實際工作地勞動人事爭議仲裁機構申請仲裁。不符合勞動爭議仲裁受案范圍的,可以按照民事訴訟有關規定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新就業形態勞動者申請勞動爭議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的,可向工會組織申請法律援助等服務。符合法律援助條件的,還可以就近向法律援助機構申請法律援助服務。此外,還可以向勞動保障監察機構舉報投訴。(中工網北京2月23日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