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海東出臺保障農民工工資考核辦法
〖發布日期:2018/9/6 9:33: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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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工作,青海省海東市日前下發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工作考核辦法,落實屬地監管責任,從2018年到2020年,每年度開展一次,確保2020年實現基本無拖欠工作目標。
根據要求,考核工作在海東市委市政府領導下,由市解決企業拖欠工資問題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實施??己藘热葜饕ǜ鞯丶訌姳U限r民工工資支付工作的組織領導、建立健全工資支付保障制度、治理欠薪特別是工程建設領域欠薪工作成效等內容,每年年底開展實施,次年3月中旬完成。
考核將按照縣(區)政府自查、實地核查、綜合評議三個步驟進行。各縣(區)政府對照年度考核方案及細則,對本年度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工作進展情況和成效進行自查后,考核組依據考核方案及其細則對各縣(區)政府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工作情況進行實地核查,對相關考核指標進行評估。
同時,市解決企業拖欠工資問題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根據各地自查情況,并結合實地核查和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公安、信訪等部門掌握的情況,進行考核評議,形成年度考核報告。
據介紹,考核采取分級評分法,基準分為100分,對探索建立治理欠薪問題新機制、新辦法取得顯著成效的,可給予適當加分。